• 邓玉娇一案。

    邓玉娇一案。

    前些天逛新闻网的时候,已经看到了邓玉娇的相关新闻,只是无意详细查看,以为只是一场普通的刑事案件。今天看到她被判无罪后,忍不住点了网页看了一下,才知道我的理解和事实是多么的南辕北辙。

    就像那篇“邓玉娇赢了,邓玉娇们没赢”所说的一样,若没有网友的舆论压力,这案子能不能这样结了还真说不定,而且结了还得安个理由说她本身心理就有问题。

    案子迟迟没有结案的原因是因为邓玉娇的防卫致使了人命,属于防卫过当。

    那么我请求司法机关用一个个事例举例告诉我们广大女性超过了怎样的限度就是防卫过当。难道你在保护自己免受侵害的时候脑子首先该想的是我要适度么?

    怎样叫适度?怎样能保护自己的安全又不过当?这世上有多少练了跆拳道之类可以防身的女子?女子普遍来讲比男子力弱。假若这次事件邓玉娇的包中没有那一把水果刀会怎样?含泪忍受让别人侵犯,然后贞节的自杀?真是笑话!别人犯错导致自己的屈辱为什么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抵偿?司法部门是不是更喜欢这种贞洁的方式?

    那么换种假设方式。邓玉娇是拿着刀的,但她考虑了防御过当。她怎么做?
    把刀横在脖子上威胁他们过来自己就自杀?这我上面已经说了,既然自己受辱,就要先保证自己的性命,凭什么用自己的性命当儿戏!与其委曲求全不如主动。
    那么再假设:象征性的拿刀过去威胁?你们要记住她面对的是两个男人,倘若这两个男人一个捉住她一个把刀夺走,接下来发生的会是什么?而且因为她的反抗接下来的侵犯搞不好会更残酷。当然我突然觉得这个情况有点不可能发生。这种只能在娱乐城威胁一个柔弱女子的男人,大多当看到真家伙的时候已全身瑟瑟发抖,当刀刺过来的时候搞不好已经屁滚尿流。当然我这是假设,这社会也不乏亡命之徒,会夺刀,会杀人。

    让咱们再看看新闻上的描述:堂堂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人,大小也是个官,应该知法懂法,最起码也不能丧失公序良俗。然其酒后竟敢如此肆无忌惮,蛮横凶残。

    酒后,酒后。眼下天朝河蟹之风愈演愈烈。这个事件之后,那是不是该把酒的销量也禁了。不过当然我知道天朝不会,因为这是一个多么赚钱的途径啊。孰不见香烟这个百无一利的行业不也红红火火么。若男子喝酒后施暴成了一个好借口,那全国的女性真是要人人自危。

    而且现在大家都在关注邓玉娇,那两个男子呢?好吧一个死了我不管,那另一个轻伤的。不知单位怎么处置的,大概免职是一定的吧。因为我刚才百度了一下,人家QJ罪只要不太过也是3到10年嘛,这个摸还没摸上呢,反倒还赔了一个人的性命,能罚多重?你看看人家多可怜啊!只有舆论能够压制搞臭他了吧。

    我不是文科,政治不怎么懂。但记得看到过这么一句话,大意是法律最终是要高于一切,不能凭大众以及情感左右法律。就是说民众有难要依靠法律办事,不能私了,在法律办案的时候也要凭证据及法律条文说话,不能凭情感因素断案。

    但那得要法律健全。笑,既然伟大的天朝连教科书上也虚心说了法律还不健全,需要完善,那么我想我这样说说也没什么吧。

    当我们的法律还不健全的时候,民众有权利有义务通过舆论压力追讨案子的公道。

    而且,那些所谓的贞节女子,被辱后自杀,很大的程度上也是迫于舆论压力。

    我在这里不得不说,MD受辱又怎么样!就象XQ昨天一贴中说的:男人35了还未娶还叫钻石王老五,女人29还未嫁就是老姑娘就是没人要就是心理有问题了。

    凭什么呀!处女很重要,那新婚之夜你怎么也不保证下男的个个是处男呢?

    是性命重要还是维护身体的清白重要。象很通俗的话所说,了不起当狗咬了一场。狗咬了你你可以打可以骂,但没有必要为此赔上性命啊。

    在此我也想对那些受辱不管有没有讨到公道的姐妹们说:不管你内心有多么不堪,多么悲伤,多么想去死,都给我好好活下去,快乐的活下去!因为活着就意味着拥有,就意味着无数种未来。努力的奋斗下去,并且,那些尚未讨到公道的姐妹们,也要坚持不懈的斗争下去。如果现在没有实力,忍下去,10年20年30年,终有力量强大的一天,终有翻身的一天。但是,也请记住,也莫为一只疯狗而搅了自己的美丽生活。你可以讨回公道,但绝对不能让仇恨充满了你的内心。

    以上。

    闲话是,老子要去学武= =

    附新闻几载:

    邓玉娇赢了 邓玉娇们没赢:http://hb.qq.com/a/20090616/000348.htm

    邓玉娇一审被判免除处罚 法院认定其防卫过当:http://hb.qq.com/a/20090616/000365.htm

    网络“合议”邓玉娇:http://hb.qq.com/a/20090616/000331.htm

    QJ案判刑: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446837.html

    还有谁知道那个法院判刑时说的什么邓玉娇本身因为什么因素所以免除一部分刑事责任那是什么?

    笑,本来是无比清晰的事情,却要用这种理由来让被告脱身。


    历史上的今天:

    小孟走好~ 2008-06-20
    这人在发懒 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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